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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10-26 阅读量:1567次
根据《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经班级评议,各院系审核并公示,学校复核,我校2026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如下,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从10月26日至10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生活及家庭经济等方面有需要反映的问题,可向学校如实反映。
资助办公室电话:13233192801
学生处办公室电话:0352-2186710
校纪委电话:18743550601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