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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4-28 阅读量:53次
关于进一步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的通知
为更好地倾听学生心声,积极回应学生关切,提升服务效能,学校决定进一步畅通学生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馈事项范围
欢迎同学们就以下内容提出客观真实、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1.与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
2.与学校发展建设、管理服务相关的合理化意见建议。
二、反馈渠道
(一)校级层面(直达学校管理层)
1. 书记信箱:shuji_dtsz@163.com
2. 校长信箱:xiaozhang_dtsz@163.com
(二)处室部门层面(联系处室具体工作联络人)

(三)院系层面(联系所在院系辅导员或团学工作负责人)

三、反馈流程指引
1. 简单问题(个人-处室反馈通道):关于宿舍设施维修、校园卡问题、图书借阅、课程疑问等具体个人事项,可直接联系对应职能处室部门。
2. 复杂问题(班级-院系-处室反馈通道):关于课程设置、评优细则、校园设施等群体性、代表性诉求,可向班长及团支书反馈,由院系整理后提交相关处室部门。
3. 处理流程:一般问题由职能处室部门直接处理;重点难点问题上报分管校领导协调解决;全局性问题直达主要领导。
四、注意事项
1. 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符合法律法规,合理的诉求将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并回复,暂不具备条件的将予以解释说明。
2. 鼓励实名反馈,登记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回访跟进办理结果。对实名反馈内容实行保密制度。
3. 上述反馈渠道长期有效,欢迎同学们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积极反馈合理诉求,共同构建高校、和谐、温暖的校园治理生态,为学校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