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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1-18 阅读量:364次
学前教育系三年制2025级学前教育二班学生郭春琴,经学前教育系核查,学校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该同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11月18日至11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生活及家庭经济等方面有需要反映的问题,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学校如实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资助办公室电话:15698384638(李老师)
学生处办公室电话:0352-2186710(学生处梅贵芳主任)
校纪委电话:15028894906(陈老师)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