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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0-14 阅读量:669次
根据《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关于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经各院系审核、公示后,我校此学年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如下(后附各院系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10月14日至10月2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生活及家庭经济等方面有需要反映的问题,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学校如实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资助办公室电话:15698384638(李老师)
学生处办公室电话:0352-2186710(学生处梅贵芳主任)
校纪委电话:15028894906(陈老师)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