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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2 阅读量:51次
关于印发《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关于服务职工经费支出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各工会小组:
经2022年6月11日党委会议研究,现将《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关于服务职工经费支出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按照规定的项目及时反馈基层情况,为学校工会快速服务职工提供依据。
中共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2年6月11日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
关于服务职工经费支出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
根据山西省总工会《关于服务职工经费支出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晋工发(2017)67号)、《关于评比表彰奖励标准的具体规定》(晋工发(2017)73号)和《关于调整基层工会逢年过节慰问标准和方式的通知》(晋工发(2019)20号)精神,结合本校工会经费实际情况,现对我校2017年11月29日起实施的《关于服务职工经费支出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进行修订,内容如下。
一、工会经费服务职工若干开支项目和标准
(一)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慰问金)。
“逢年过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节日慰问品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粽子、普通月饼、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等。工会向每位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慰问金)年度总额一般不超过1800元。
(二)工会会员慰问及困难补助。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第一胎,工会以实物形式向本人表示祝贺,金额不超过500元。
工会会员过生日,工会可以向本人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发放蛋糕领取券。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要派专人进行看望,并发放不超过500 元的慰问品(慰问金)。
工会会员到龄退休,工会可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召开座谈会(座谈会可购买干鲜水果)予以欢送,同时为本人发放不超过500元的纪念品。
工会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去世,工会可以送花圈,同时会员本人去世发放2000元的慰问金,直系亲属去世发放1000元的慰问金。
(三)职工文体活动。
工会可用会费组织全体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也可向会员发放入场券,入场券发放应实名签收,实际结算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200元。
工会可用会费组织元旦春节职工联欢会,联欢会可购买干果、水果,并为参加人员发放人均不超过100元的参与奖品。
工会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应把握正能量、广泛性、群众性、趣味性原则,鼓励职工全员参与。职工文体活动确需为参赛职工购置服装的,可每三年购置一次且人均不超过1000元。
工会举办职工文体活动有统一着装要求的,除高档、专业服装一般应采用租赁方式外,根据活动需要,可为参赛选手(含领队)购置参赛服装,夏季服装费标准一般不超过600元/人,其他季节一般不超过1000元/人。参加重大比赛服装费标准可放宽,具体标准按照比赛主办单位要求执行。
工会举办职工文体活动需设置奖项的,应以精神鼓励为主,辅之以少量的物质奖励,一般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参加市级以上工会个人项目奖品(奖金)一等奖不超过500 元,二等奖不超过300元,三等奖不超过200元;团体项目人均奖品(奖金)一等奖不超过200元,二等奖不超过150元,三等奖不超过100元。学校工会个人项目奖品(奖金)一等奖不超过300元,二等奖不超过200元,三等奖不超过150元;团体项目人均奖品(奖金)一等奖不超过150元,二等奖不超过100元,三等奖不超过80元。工会职工文体活动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参与奖,人均不超过100 元。
工会举办大型职工文体活动可采用社会招标方式委托专业机构承办。自行举办须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务费用参照晋财行〔2014)50号文件讲课费标准(税后)执行:初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不超过200元;中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不超过300元;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不超过1000元。活动时间超过一天的,应就活动全过程与聘用人员协商或招标确定服务费用。
工会举办职工文体活动,在低于政府招标价格、质量保证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网络购买活动用品,报销以网络商家提供的发票为凭据。
工会举办职工文体活动,工作人员和参赛人员食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补助按照同级财政规定标准执行。对因参加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可以现金方式给予误餐补助,标准为100元/人天。
(四)困难职工帮扶和服务职工活动。
职工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上学等原因导致贫困,工会组织应给予帮扶、救助和慰问。工会应按照全国总工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工会组织帮扶救助标准为:日常生活救助最高标准2000元,大病救助最高标准30000元,助学最高标准一般不超过5000元。
(五)工会组织评比表彰奖励标准。
1.劳动竞赛和职工经济技术创新
工会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的群众性劳动竞赛和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模范集体和个人,“五小”竞赛优秀项目带头人,业务技能比赛前六名选手,职工教育活动中的优秀学员(包括自学)等,应当给子精神和物质奖励。
市级以上工会(劳动竞赛委员会)开展的年度“五一”表彰及日常记功表彰活动,应对“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及立功人员给子物质奖励。荣获省级“五一劳动奖章”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个人一等功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二等功1500元/人、三等功 1000元/人;荣获市级“五一劳动奖章”奖励标准为1500元/人,个人一等功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二等功 800元/人、三等功500元/人。
市级以上工会组织开展的“五小”竞赛活动,对创造2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或具有重大实用价值(专利)的优秀创新成果应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荣获省级一等奖奖励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5000元;荣获市级一等奖奖励5000元、二等奖 4000元、三等奖2500 元。
各级工会举办的业务技能比赛,应对比赛前六名获奖选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荣获省级竞赛一等奖奖励2000元/人、二等奖1500元/人,三等奖1000元/人;荣获市级竞赛一等奖奖励1000元/人、二等奖8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荣获校级竞赛一等奖奖励500元/人、二等奖400元/人,三等奖300元/人。
工会应对职工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子以精神和物质奖励,荣获省级优秀学员奖励2000元/人,荣获市级优秀学员奖励1000元/人,荣获校级优秀学员奖励500元/人。
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的“安康杯”竞赛,可对获奖标兵集体和个人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荣获省级竞赛标兵单位奖励10000元、标兵个人3000元/人;荣获市级竞赛标兵单位奖励5000元、标兵个人1500元/人;荣获校级竞赛标兵部门奖励2500元、标兵个人800 元/人。
2.工会组织建设
工会可对职工之家建设竞赛中工作突出的五星级工会、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职工之友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荣获省总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职工之友、优秀工会主席奖励2000元/人,十佳基层工会主席3000元/人;荣获市总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职工之友、优秀工会主席奖励1000元/人,十佳基层工会主席1500元/人。
3.工会业务建设
工会可对“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标兵集体“、“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标兵个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卫士”、“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集体”、“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五一巾帼标兵岗”,“五一巾帼标兵”、“十大杰出女职工”、“十大杰出女子班组”等工会业务建设标兵集体和个人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荣获省总工会标兵集体奖励10000元、标兵个人3000元/人;荣获市总工会标兵集体奖励5000元、标兵个人1500元/人;荣获校工会标兵集体奖励2500元、标兵个人800元/人。
二、适用范围及要求
(一)本《规定》是对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一些具体项目、标准作出规范,是对全总、省总服务职工有关规定的重申、调整、补充和完善。
(二)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我校工会经费包括: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的本级留成经费;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其他收入。
(三)单位职工体检、职工食堂、职工教育,属单位福利费、教育费支出范围。受单位行政委托,工会组织可协助或承办上述工作,但经费由行政负担。
(四)本《规定》核定标准为上限标准,工会在执行过程中要根据年初收入预算,制定适合本单位的支付标准,不得擅自突破。
(五)工会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八不准”规定;严格执行工会经费预算。严禁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支出;严禁购买明令禁止的物品;严禁到明令禁止的地方组织工会活动;严禁滥发津补贴、奖金及组织公款旅游等。
(六)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
202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