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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学生资助项目工作方案

06.20 / 2022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第四条:“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为鼓励我校在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订了《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资助项目工作方案》。

一、校内奖学金

为了鼓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促进其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按照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87〕教计字139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要求,我校制定校内奖学金政策。

校内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奖励名额占班级学生总数的25%。

一等奖学金:占班级学生总数的5%,每生500元/年;

二等奖学金:占班级学生总数的10%,每生300元/年;

三等奖学金:占班级学生总数的10%,每生200元/年。

二、单项奖学金

我校设置单项奖学金,每年支出3万元,用于奖励其他各类先进学生。单项奖学金包括“道德风尚奖”、“突出贡献奖”,奖励名额按当年情况确定。

省级一等奖每人2000元;

省级二等奖每人1000元;

省级三等奖每人500元。

说明:各类荣誉需经学校会议同意,学校推荐学生参评,国家级荣誉需经学校办公会确定金额。同年获得的各级别荣誉只统计最高的一次,同级别的多次荣誉只统计一次,均不做重复统计。

三、校内助学金

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要求,我校为全体在籍在校入贫困库的学生,设置校内助学金,每生每月20元,一学年按10个月发放,每人每年200元。

四、勤工助学

按照《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18〕12号文件要求,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缓解学生经济困难,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五、学费减免

按照《国家教委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杂费有关事项》教财〔1995〕30号文件要求和《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要求,我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儿、特困供养人员、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实行减免学费政策,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

以上校内资助项目符合《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文件精神(附则第五章第二十一条:“公办普通高校、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分别足额提取4%-6%、3%-5%的经费用于资助学生。”校内资助政策如有调整,按照调整后政策执行。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