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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细则

时间:2024-10-11 阅读量:30次

一、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针及安排并结合本中心情况付诸实施。

二、经常开展有关安全消防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督促、检查安全消防工作的执行情况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四、各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好自己工作区域的安全消防重点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破坏工作。

五、按时开关大门,开馆时间内严格按照《入馆须知》执行,下班时各岗位工作人员要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闲杂人员有无滞留馆内。

六、书库、阅览室在闭馆前必须全面清查读者是否全部离开特别注意有无火种发现异常要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七、书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严禁烟火。

八、下班要认真检查各工作间及阅览室、书库、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有无不安全现象。

九、馆内禁止吸烟。

十、不得使用电炉、电暖气、酒精炉、电热毯等设备。

十一、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或造成事故者要按有关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