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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03 阅读量:26次
为了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预防和控制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发生和流行,保护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制定以下卫生防疫制度:
一、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由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具体工作由校医务室执行。
二、做好师生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利用学生的健康教育课、卫生宣传栏、学校校报、广播、小视频、教职工大会等多种途径,进行卫生知识、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普及教育,使大家逐渐了解卫生保健知识,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减少疾病发生,提高健康水平。
三、做好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工作,特别要做好突发性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四、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发现师生患传染病及可疑传染病时应及时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和大同市教育局,并迅速隔离病人,对病人活动的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五、全校师生发现传染病都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报告,对在防治传染病工作中,特别是在突发重大疫情的防治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扬,对知情不报,造成传染病扩散或故意造成传染病扩散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